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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消防局
  救護證明
 

救護證明檢附資料說明
 
救 護 證 明
 
( 一)申請書乙份。

(二)申請人及當事人身分證的正反面影印本乙份。

(三)私章。

(四)代為申請者,須另外檢附與當事者之關係證明文件【如戶籍謄本或當事人委託書】。

(五)詢問電話: (02)24252119轉總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