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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消防局
  老人在宅
 

老人在宅緊急救護通報系統之申請事宜

依據社會局之獨居老人申請在宅緊急救護通報系統之相關規定如下:
一、 申請對象:設籍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,符合下列資格,得申請獨居老人之「在宅緊急救護通報系統」。
(一) 無子女,獨自一人生活者。
(二) 雖有子女但都遷居在外未共同生活,僅一人獨自生活者。
(三) 僅兩個老人共同生活者。
二、 申請辦法:請攜帶身分證、印章,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,經會同社會局實地訪評,符合申請裝設資格者,函請消防局通知廠商前往宅端地點裝設「在宅緊急救護通報系統」。
三、 系統介紹:本系統監控中心設於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,於在宅獨居老人發生緊急事故時能即時通報監控中心,並由監控中心立即派員前往救援,改善獨居老人居家安全。四、有關獨居老人之緊急救護通報系統乃屬社政福利,凡通過申裝資格者,享免費安裝,對於申請資格或詳細申請辦法亦可洽詢社會局。